脱缰

世上只剩下两样东西是快的:脚记人,和马。脚记人快是因为我们必须如此,马跑得快是因为它们想要如此。我觉得这很美。

看吧,其他所有跑得快的生物,松鼠,猎鹰,麋鹿,他们早就死绝了。我们把所有的水都留给了自己,所以那些不被圈养在农场里的动物,连一丁点生存机会都没有。之后是汽车,现在几乎没有车了。真的,只剩些徒有其名的马车,连这些都很稀罕,如今汽油贵得像金子。旧书里的克尔维特Corvettes法拉利Ferrari,早就没地方放了。

知道自己成为了陆地上跑得最快的生物之一,感觉蛮好。妈的,我甚至可能就是最快的那个。说实话,我就指望这个了。要是我太慢了,一切都——好吧我不该这么说。我想,要是我太慢了,就意味着我得再试一次。

我跟Ash说这话时,她看我的眼神有点滑稽。我很欣赏她这点,很乐意戳穿我的屁话。我很高兴能再见到她。虽然时间不长,但我得到了我需要的那种了结。她明白什么才是要紧的,这是我能做到最好的了。

老天,我真希望她还在这儿。

不,不,想点好的。只要能阻止我沉沦下去就行。要想见到那些该死的马,我就得打起精神来。

不幸中的万幸……至少Ash带走了信标!那哔哔嗡嗡的声音简直让我抓狂,可现在基金会找不到我了。这里只有我,和那片不断拓张的荒原。

我想人们当初没有完全意识到,在干旱的时候,世界会显得多么空旷。风停时,我肯定自己可以一眼望穿整片海岸,直抵法西联盟的滩涂。龟裂的土地绵延数英里,铺展到地平线的尽头。我跟你说,这种地形对脚丫子不怎么好。

据说,这片土地从前覆盖着青草。我总爱在入睡前想象一下那幅画面。不再有焦黄满目,不再有沙尘漫天。只有郁郁葱葱的翠绿原野。脚底湿柔,被露水浸透。

倒不是说我见过那样的草,只在照片上见过。但我有很好的想象力和更好的记忆力。有时,如果集中精神,紧闭双眼,把燥热抛在脑后,我能感觉到脚趾间有草叶拂过。我试着向Ash描述过,但她没法用一样的方式体会到。我多希望能让她亲眼看看。

但此刻,风一如既往地凛冽。它卷着沙尘甩到我脸上,像细密的枪林弹雨。十英尺外,一切都消逝在枯红和焦黄中,我几乎什么都看不清。连日光都难以刺透这片尘暴。我眨眼的速度再快,也挡不住那些糊住眼睛的沙粒。我几乎能听到耳畔Ash的声音。

“你该闭上眼睛休息一下。就算马出现了,你也看不见它们。节省一点体力和理智吧。”

这话很切实际。务实。是个好主意,一个明智的看法。

我还留在这里而她不在是有原因的。

我已经保持了六天的清醒和警觉,而且还得继续。自从驻扎在这里,我拢共就睡了四次,七天一次。对一个脚记人来说,这没什么。我甚至都没在奔跑。我可以再撑久一点,但Ash会担心我的身体,所以我答应过她会睡觉。但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,我正在自己的瞭望点守候着。

自守在这里开始,我就没挪过地方。这也让Ash感到不解。主要是因为这附近什么都没有。没有山丘。没有峭壁。没有聚居点。什么都没有。

我告诉她这地方是在我梦里浮现的,这话半真半假。我确实梦到了,但那是在一次更接近永恒的长眠中。从我倒在堡垒前,到他们把我救活的那几个小时里,我能看到这个地方。这片广袤的虚无,绝寂的沃野,一无所有的无垠之境。而在这里,我看到马儿的嬉戏。它们嘶鸣、驰骋、颈项挲摩。

如果他们要在哪儿现身,那一定是这里。

随时可能。

我开始轻敲Ash带给我的水壶。它是铝制的,很精致,我不知道她花了多少功夫才把它带给我,所以我把它当救命稻草一样紧紧抓着。当我觉得需要动一动的时候(我毕竟不是每天跑8小时),就会敲打它。打出一点拍子和节奏。像是在策马飞驰。

叮当,叮当,叮当

咯噔——咯噔

我听到了。

咯噔——咯噔

我他妈听到了。那声音比风大不了多少,但现在风正在减弱。

咯噔——咯噔

沙尘开始下坠。我能听到。那些蹄子。踏在龟裂的地面上。它要来了。它你妈要来了。

我把水壶扣在腰1上,摆好了姿势。起跑动作,四肢着地,抬头盯着我的目标,双腿前后错开。过去十五年,每次开始传递消息时,我都是这个姿势。当年为了逃离outrun杀害我家人、烧毁我村庄的劫掠者,我也是以这个姿势冲了出去。

焦黄和枯红从我的视野中淡去。在前方大约两百英尺的地方,我看见三道白色的影子。我视野模糊。我脱水了。但它们是白色的。有三个。我听到了它们的蹄声。天上没有云,不太寻常,但我才不在乎,我要整片天空都见证这一刻。

马儿们看着我。

我俯下身。

我们如箭离弦。

我的双腿以过去几周未曾有过的姿态和速度运动着。每一步都加深地上的裂痕,在身后贫瘠的土壤上留下一道道闪电般的纹路。这是一场赛跑。我与奇迹的赛跑。我会跑赢outrun他们。

逃过outrun了饥荒、干旱和战争,但直到今天,我才感到它们就在我脚跟后穷追不舍。这个裂痕满布的干渴世界正伸出手,要把我攫回几十年来所目睹的恐怖之中。它的鼻息喷在我的后颈上。但我不能回头。只能向前。为了那些白马。

马儿们疾驰而去,蹄下扬起尘土,遮挡了我的视线。但我不需要看。我听得很清楚。当我闭上眼睛继续奔跑时,咯噔咯噔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。

我能听到自己在逼近他们。蹄声越来越近。在前面大约十英尺处传来一声嘶鸣。我的腿像着了火,喉咙像砂纸一样干裂,但这以前没能阻止我,现在也不能阻止我。我的脚在流血,这让我知道自己还活着。我快过世上还活着的一切。

我再次睁开眼睛,其中一匹马几乎触手可及。我感觉不到撞击眼角的沙尘。我能感觉到的只有风、干燥和日光的温暖。我伸出手,指尖拂过它的尾鬃。我感觉到了。我他妈感觉得到。

我再次闭上眼睛,想象着脚下的草地。如此柔软而潮湿,我可以跑上几英里。我可以跑得更快。我可以把双腿踏进去,让有力的脚步得到一些缓冲,我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就要赢了。我要赢了。

马蹄的咯噔声就在我身侧。我与奇迹并肩而行。我不能睁眼,否则我会失速,于是我就跑得再快一点,再快一点,直到我奋力

起跳。

我在空中翱翔。有那么一瞬间,我化身为死去多年的猎鹰的后裔。我应该能抓住这匹马,跨上这奇迹,驰向落日。我可以驾着它奔向要塞。我能带去和平,健康和水,我还能再见到Ash,在这个美丽生灵的背上会有一个未来。

然而什么都没有。我什么都没感觉到。马蹄声骤然消失,我四仰八叉地摔在地上。再次睁开眼,马儿们不见了。

肾上腺素褪去,我的身体像着了火。我的脚在流血,双腿动弹不得,躯干布满擦伤和淤青。身体各处在协奏着痛苦。我觉得自己又要死一次了。

我能想象出Ash的反应。她站在我身边说:“我告诉过你要休息!睡眠不足会让你看到一些幻觉,知道吗?”

我笑了一下。她总是对的。

我把自己跑垮了。龟裂的地面和尘土把我陷住了,不是吗?跑了那么远,等了那么久,我还是被困在这恶心、干涸的土地上。

不,不。我不会就这样完蛋的。我闭上眼睛。如果要再死一次,我想死在草地上。我要在心安之地长眠。我开始集中精神——

那股柔软比往常来得要快。

我睁开眼睛,这一次我把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地面,而不是远方的世界。曾被我忽略的细小草茎逐渐变得清晰起来。接着越来越多,越来越多。我勉力用手臂支撑起自己,现在我看到了。青草。青草成片。柔软而潮湿,一切都如我梦寐以求的那样。

然后我注意到一个影子。它停在我前面几英尺的地方,影子却从我身后延伸出来。我缓缓转过身来,一个男人正站在我身边。他穿着工装裤,戴着一顶宽檐牛仔帽,嘴里叼着根草秆。

“你还好吗,姑娘?”他问道。

“我——我在哪儿?”

那人微笑着说:“一个牧场。”

我又眨了几下眼睛。在男人身后,我看到了那几匹马。其中两匹在一个温馨的鲜红色马厩前追逐、嘶叫、相互依偎着,而第三匹就站在男人身后。它小跑上前,来到他身后,他轻抚着它。

“老实说,自从Secretariat2之后,我就没见过谁能快过outrunCesta了。”

“我更快?”

“没错。你确实更快。”

男人蹲下来,向我伸出手,“要不先进屋?我可以煮点热汤,你看起来还需要洗个澡。”

“汤?洗澡?”

“你来的地方没有这些吗?”

汤被视作过分奢侈的珍馐,以至于做汤是种犯罪。我更是从来没洗过澡。

“我——我不知道是不是……我真的可以吗?这可以吗?”

男人微笑着说:“像你这样拼命的驮马3应该好好休息。”

我能感觉到自己笑容开始绽放,愈发灿烂。我握住那个男人的手。他扶着我站了起来。

我找到了,Ash。我找到马的去处了。这里空气凉爽,这里有和煦的微风。不再有尘沙,不再有干旱。这是我见过的最青翠的地方。

求你,Ash,为了我再坚持一下。我不知道要多久,但我会回来的。我会把你带到这里来,就算是要背着你奔跑。

只要你坚持得够久,我保证,你会知道脚趾间有草叶拂过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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