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魔之夜_犯人的自述文档_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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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记忆力很好,能追溯到一岁之前,我还记得我全家被杀的当天夜里,我躺在婴儿床上,恶魔从护栏上方伸过头来,冲我咧嘴笑。

我叫它恶魔,并非修辞,而是它真是个恶魔:它的双眼猩红,肤色沥黑,两个公羊角伸出额头,咧开的嘴里全是尖牙。

婴儿的我听力尚在发育,但还是能听到它笑着冲我说:“嘿小家伙,我看到你的【未来】,你杀掉的人类手牵手能绕赤道一周。快快长大,我已经等不及看好戏了,哈哈哈哈……”

我哭了,因为恶魔的口水滴到了我的脖子里,腐蚀度跟硫酸相当,让我疼得厉害,后来留下一道刀口形状的疤。很多年后,当基金会在整个北美大陆通緝我时,这道疤痕给我添了数不清的麻烦。

恶魔离开了,我也从婴儿长到了六岁,但六年前的记忆还跟六分钟前一样清晰,为了搞清楚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,我去了镇上的馆藏室,在积满灰尘的旧报纸里,找到了那场事故的记录:

事故起源于1950年圣诞节的一起邪教徒聚众杀人活动,他们自称【复苏教派】,世界将于1950年年底终结1,于是他们聚集在我亲生父母的社区附近,举办了一场血腥的“告别派对”。

撇开这场谋杀不提,这帮邪教宣扬的【世界末日】一个比一个蠢,有的说是1987年彗星碰撞地球,有的说是1997年外星人降临地球,有的担心千年虫2会导致全球核弹发射井集体失控,还有著名的2012玛雅历法终结末日。

这些跟基金会档案里的那些K级情景比起来,简直就是小孩子的睡前故事。

但当时的我,对恶魔、SCP、奇术之类的概念一无所知。我只好奇一件事:我那晚看到【恶魔】究竟是什么?它是穿着玩偶服外套的邪教徒,还是货真价实的怪物?以及最重要的一点:

我未来真的会是个杀人魔吗?

现在回头看,它预言错了。

大错特错。

我杀掉的人至少能绕赤道三圈

六岁的我没能深入思考这个问题。我放下报纸,跑出馆藏室,往那个所谓的“家”跑。太阳已经落山,磨石镇的夜晚属于那些拦路抢劫的渣滓。如果我被逮住,最好的下场也就是被先奸后杀,然后像条野狗一样被扔在路边的臭水沟里。

小镇的治安很烂,只有三名全职警察。

我有一次回家,在路边被什么东西绊倒,扒开草丛一看,是两具小女孩的尸体,一对双胞胎,眼睛瞪着漆黑的夜空。

隔天凶手就“落网”了,一个神志不清的流浪汉。谁都知道,这种案子八成是本地帮派干的,但那帮废物警察不敢把他们怎么样。

而我长得比较清秀,一直到上大学前,都有人把我的性别弄混,这让我走夜路时更加提心吊胆,还好我一路跑回了【家】,然后,我不得不面对那三个更大的麻烦:

首先是【老混蛋】埃瓦尔德·法雷尔,他是我的养父,一个胡子拉碴、大腹便便的汽车厂工人,我全家被灭门后的八个月后,他像挑小狗一样把我从福利院领了出来。目的很纯粹:六百美元的子女免税额。

然后是【金发婊子】梅琳达·法雷尔,我的养母,一个瘦得像骷髅、脾气暴躁的女人。当然,她的暴躁只针对我。她叫她亲儿子吃饭时,声音轻得像羽毛;轮到我时,迎接我的通常是后心窝上冷不丁的一记重拳,或是被揪着耳朵拖到餐桌边。

好在这个情况在我上初中后改善了,那个时候我基本负责家里的一切家务,她不需要扯着嗓子叫我过来,但要我去叫【小混蛋】。

“小混蛋”贝尼·法雷尔,一个满脸雀斑的胖子,他最喜欢的游戏是“窒息play”。他会把我按在楼梯拐角,一只手死死掐住我的脖子,另一只捂住我的口鼻,然后饶有兴致地数我能撑多少秒。如果我这次比上次多撑了几秒,他会像奖励宠物一样,丢给我一块廉价的硬糖。

我不喜欢这个游戏,但我没有选择,因为我能吃的东西很少,这取决于他们上一顿吃剩的饭。那块糖,是我唯一的甜味。

以上就是我的童年家庭,每次踏入法雷尔家的大门,我的小腿肚就会难以抑制地颤抖。我学会了观察环境中的每一个细节,避开地板上每一块会发出吱嘎声的木板,像只受惊的老鼠一样,跑回我那间潮湿、发霉的小阁楼。

但我的童年并不全是这些,除了跟这三位“家人”斗智斗勇外,我第一次接触到了【恶魔学】。

如果你问我什么是【恶魔学】,六岁的我会说:如果你讨厌某个人,召唤恶魔杀掉他/她;如果你要某样东西,召唤恶魔抢到它;如果你想要朋友……召唤恶魔当你的朋友。

在我走出磨石镇(Millstone)前,恶魔帮我实现了以上的全部,除了最后一条。

记住,永远别跟恶魔做朋友。除非你自己就是个恶魔。

说起朋友,我第一个朋友叫若昂·海耶斯,一个很普通的白人男孩,他是第一个和我一起召唤恶魔的人,第一个和我一起处理尸体的人,同时,也是第一个被我亲手杀掉的人。

我第一次遇见他,是在一次午后的闲逛。我沿着镇子东边废弃建筑群探险,在第三次世界大战期间,磨石镇的东边曾是北美联盟的零件产地,铁路像巨蛇一样在山峦间蜿蜒。但联邦军的轰炸,让这里一半都成了废墟。

我就行走在这片死寂的废墟中,在一个转角后,听到了“哒、哒、哒”的怪声。

那声音沉闷而富有节奏,像是用手掌有规律地拍打太阳穴,还夹杂着某种液体溢溅的湿滑声响。好奇心驱使我循着声音找去。

在一个被炸塌半边的墙角后,我看到了来源。

那是一个男孩,看起来比我大两岁,淡金色头发,蓝眼睛。他蹲在墙角,正用一块砖红色的石头,一下、一下地敲击一只兔子的脑袋。

那是一只加州兔(Californian Rabbit),毛色鲜艳如雪,眼珠粉红,眼眶被男孩砸烂,半边脑袋被黏稠的深红浸透,粘连成一绺绺的硬块,眶孔充满碎骨、血液、被挤压出的眼房液和白色脂肪粒。

男孩每一次砸下,浆液就多溅一道,我能清晰地看到几根纤细的、连接着眼球的视神经和肌肉组织红线挂在创口的边缘,它另一只眼睛完好,依旧是那种无机质的粉红,空洞地倒映着磨石镇的天空。

我差点当场吐出来,心脏的跳动声像鼓点一样撞击着我的耳膜。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尖叫:快跑!

可我终究没跑,默默看着他残杀那只兔子,因为我在思考:虐杀小动物的,就一定是坏孩子吗?

我从小就不太喜欢虐待小动物,我做过最过分也不过是用开水烫蚂蚁窝、抡死一只青蛙、折断兔子的后腿而已,但像这个男孩,活生生砸死一只兔子……我做不到。

他是坏人吗?

我站在他身后将近半个小时,他终于玩腻了,当他起身时,我又看了兔子的脑袋,就像一碗被打翻的、混着果肉的劣质草莓布丁。

“看什么看?!”男孩的声音粗暴,眉毛拧成一团。我被吓得后退一步。

“哦?你喜欢这个?”男孩盯着我的脸,突然挤出一个笑容,他蹲到尸体旁,冲我招招手,我迟疑了一下,还是走了过去。

因为我看见他把石头放下了,如果他打算砸我,肯定会把石头藏好。

“你知道这种兔子吗?”男孩蹲在尸体旁,盯着我的脸。

我摇摇头。

“真蠢,这是加州兔!害虫!”他用脚尖戳了戳那摊烂肉,“它们到处生崽子,一窝一窝冒出来,把菜地啃得精光,跟老鼠一样恶心,全都该死!”

我本来对那只兔子没有任何感觉,但听他说“它们都该死”时,我的肚子里烧起了一团火,甚至盖过了原先的恐惧。

我听见自己的声音,又轻又响地飘了出去:

“这种东西……就不应该活在世界上吧?”

“对啊,它们都该死。”男孩不屑地“啧”了一声。

他的回答像是某种激励,我突然得到了认可,这是我长久以来缺失的体验,我的脊椎涌上一股酥软舒适,像喝了一大口热牛奶,从我的喉咙一直流到脚趾头,舒服得我差点想闭上眼睛,原来有人和你想着一样的事情,是这么温暖和舒服。

可是,这股暖流很快就变冷了。

只要他转过身,离开这儿,就会像镇上所有其他人一样,把我忘得一干二净。没有人会在意我的看法,没有人会听到我的声音,没有人会盯着我的眼睛,等待我的回答。

那团好不容易才烧起来的火会熄灭,那杯热牛奶会变凉,我又会变回那个躲在阁楼里,听着外面悉悉索索声音的、没人看见的影子。

不要!

这个念头像尖叫一样在我脑子里炸开。

不能让他走!要让他看着我!要让他记住我!

我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扑过去的,只知道手里多了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。我高高举起它,对准那团已经分不清是白色还是红色的东西,用尽全身的力气砸下去!

砰!

砰!砰!砰!

砰!砰!砰!砰!砰!砰!

全是石头砸进烂泥的动静,浆汁“噼里啪啦”得四溅,温热、黏糊糊的东西糊了我一脸,全是浓浓的铁锈味。

男孩吓得跳开,大叫着什么,但我听不见。我的耳朵里全是我自己的心跳声,像打鼓一样,咚咚咚咚!

我砸到胳膊都酸了,才停下来。

那只兔子的头不见了,成了一滩踩烂的果子,就像被一群秃鹫用喙凿了一遍,汁水流得到处都是,一滴一滴地从我的指尖往下掉。

我慢慢站起来,看着他。

他的眼睛睁得好大好大,我好怕他突然跑走,我怕他像看怪物一样尖叫跑开,把我跟这滩烂泥留在一起。

我的嘴巴张开又闭上,我应该说点什么,但心里乱糟糟的,最后我只能用发抖的、像快要哭出来的声音问道:

“我也讨厌这种兔子,我们一起,把它们杀光,可以吗……”

这句话说出口,我自己都觉得难听,它不像请求,更像一个小怪物的威胁。

空气好像凝固了。他用一种我从没见过的眼神,看了我好久好久。那眼神里有害怕,但好像……还有点别的。

就在我以为那团火要彻底熄灭的时候,他点了点头。

“好啊,”他说,“为民除害。”

我们一起去河边洗掉身上的血迹,鹅卵石从脚下蔓延到河岸尽头,河面倒影蓝天白云。

男孩告诉我,他叫若昂·海耶斯,他爸是猎人,他妈死于肺结核,去年娶了一个后妈,每天晚上都在卧室床上打架,但隔天就能和好。

我告诉他,我叫艾略特,姓随了法雷尔一家,至于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,老混蛋回答过我:那时我小学考试拿了A+,他就把我叫到书房,问我为什么他给我取名“艾略特”。

我想了想,估计和《圣经》有关:老师提到过一个叫“以利亚”的先知,他说“艾略特”这个名字就是从“以利亚”变过来的,以利亚是一个非常勇敢、对上帝非常忠诚的人,所以,这个名字可能也代表着“勇敢”和“坚守信念”吧。

老混蛋微笑着点了点头,然后转身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,翻到一页,指着一个被红油溅到的一页,“艾略特”三个字被油点覆盖。

老混蛋说,之所以给我取这个名字,是因为有一次他一边吃着番茄意面一边翻字典,一滴油渍正好溅在了“Elliot”这个词上。然后他就揪着我的头发,告诉我,我的名字就跟这滴油渍一样,是个意外,让我夹着尾巴做人。

我一般不跟人吐苦水,我反而喜欢听若昂抱怨,若昂总说他家多么多么无聊枯燥,他想考个大学,永远离开这鬼地方,划掉所有联系方式,自由自在。

我跟他一起在鹅卵石河岸上漫步,不停地附和他,有时候他会提及我的事,我就会很高兴,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出于一种“你都听我说这么多琐事,我也该听听你的了”的心态。

没有若昂,我接触不到恶魔学,是他带我入了门,第一次处理尸体时,我和他成了共犯。

我和若昂认识了三个月多,除了到处乱逛外就是打兔子,直到有天,镇子上来了个巡回演出的马戏团。

接触尸体的当天早上,若昂给我拿了一本小册子,封面花里胡哨,标题是——《家庭实用召唤仪式29例》,要我帮他召唤书里的【实体】。

至于为什么找我,因为我懂得字比他多,是图书馆常客,如果你在50年代到60年代之间来到磨石镇图书馆,你就能看到一个小孩抱着本书坐在角落里泡着,那个小孩就是我,而且我头发比较长的缘故,你大概率还会把我误认为女孩。

我花一个小时看完了《家庭实用召唤仪式29例》,久久不能平静,我很想把它当成娱乐性质的书籍,但里面的东西太具备实操性,我忍不住想要试一试。

入侵、腐烂、孵化……每个仪式都很有意思,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【厨余】,一个能召唤实体的仪式,实体可以把厨余垃圾统统吃掉,这样就不用倒垃圾了。

我坐在半截墙角边,合上书本,看了眼脚边的加州兔,它死得不能再死了,或许该把它喂给【厨余垃圾恶魔】,恶魔喜欢吃生肉。

“若昂,这本书你是从哪里捡的?”我抬起头问他。

“马戏团里有人发的,他们准备了厚厚一沓。”若昂比了个手势,“怎么了吗?”

我有些失落,如果这本书上写的都是真的,那应该封存于某个密室的机关下,或者压在宝藏箱的箱底,而不是被当成宣传册一样随处乱发。

后来我才想通,这个巡回马戏团也许被超自然组织资助,又也许他们本就是超自然组织,马戏团就是伪装,他们的目的就是宣传超自然知识,让更多人拥有召唤恶魔的能力。

他们的策略也很正确,如果把这种东西放在图书馆里借阅,很快就会被基金会这样的组织收缴;但如果把它伪装成廉价的地摊读物四处宣发,反而没人会在意。

于是,我便抱着玩玩的心态尝试了上面的召唤仪式:【厨余】。

厨余垃圾恶魔的召唤仪式很简单,这个是最简单的版本,需要材料如下:1.活物的肋骨(取下来的时候那个生物必须是活着的);2.召唤者本身的体液;3.附着食物残渣的碗;4.受潮的火柴;

仪式时间是夜晚,所有人睡着之后;法阵是个普通的三角形,每个角上摆着以上三个的物品,召唤者的体液滴在法阵中央。

碗和火柴都好做,难点是活物的肋骨,我第一个想到的活物是加州兔,再逮一只不成问题,若昂会做陷阱、会使弹弓,难的是怎么把肋骨从兔子身上活生生取下来。

如果从尸体上取,菜市场的屠夫摊就有,但告诉屠夫“我们要这只兔子的肋骨,但你必须活生生取下来”,屠夫肯定会用看变态的眼神看着我,然后问我是不是脑子有问题。

可若昂却认为这不是个问题,他搞来了一只刚打的加州兔,四条腿的脚筋都挑断,又打开一口帆布包,里面装满各种尺寸的锯子和刀,这是他老爹的工具,多得能塞半个地下室,随便拿几个出来没人能发现。

“为什么是我做?”我跪在地上,按着不断挣扎的兔子,抬头看着若昂。

“因为你是个怪胎啊。”若昂笑着说,“他们都说你是那个圣诞夜唯一的幸存者,有疯子的基因。让你来最合适了,小疯子。”

“小疯子”……这三个字像针一样扎进我的心里。我强忍着泪水,用骨锯锯开了兔子的侧腹。兔子的尖叫声凄厉刺耳,我第一次从这种声音里听到了悲伤。但它的悲伤比不了我的悲伤。它只是悲伤得快要死了,而我,悲伤得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。

我一脚踩住兔子的头,拿钳子剥下肋骨上的泛红白毛,骨锯往里面“刺啦刺啦”锯断脊椎和肋骨的连接处。最后拎起兔子,往外一甩。

兔子飞了出去,肋骨留在我的手里,温热的血液溅了我一身。

“做得太好了!你果然是个小疯子!”若昂高兴地喊道。

然后我就扔下肋骨跑了,边跑边哭,泪水宣泄不止,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投河自尽,因为当时没多少高楼,这是最快捷的自杀方法。

小孩子就是这样,为了屁大点事就想死,我上大学前一直重复这种幼稚的行为,我以为惩罚自己就能获得别人的珍惜,但连自己都不能珍惜的人,凭什么得到别人的珍惜?

若昂追上来把我扑倒,不停地道歉。我的脸颊贴着潮湿的泥土,青草的腥味钻进鼻腔,他的身体像一座小山一样压着我。我在哭,他也在道歉,他的声音混杂在我的抽泣声里。最终我原谅了他,因为再不原谅,我就要被他压到窒息了。

我们并肩回到废墟,用锡纸把肋骨包了起来,然后把兔子的两条腿切下来架在火上烤了。

太阳沉入山脊,山体的影子拉得老长,橙红色的余晖铺满地面,篝火在我们之间噼啪作响。

火光攒动中,又柴又硬的兔腿烤好了,我俩分着吃了。

这是我第一次没有洗掉兔血,满手是血地吃东西,头发也乱糟糟的,我不得不一边抱着啃兔腿,一边把头发往两边拨。

若昂把他那份多分了一半给我,他用沾满油污的手指戳了戳我的肋骨,说我吃得太少,风一吹就倒,跟个娘娘腔一样。不知为何,这个评价让我蛮开心的。

剩下的兔尸将被用于仪式。我们找了一个废墟深处的掩体,这原本是一栋居民楼,被炮弹削掉了半边,露出钢筋水泥的骨架。

碎砖和瓦砾满地都是,中央恰好有一块被清理过的露天空地,仪式就在这里进行。我用一块破布沾着兔子的鲜血,在冰冷的水泥地上,一笔一划地画出一个歪歪扭扭的三角形。

根据手册所说,还需要召唤者的体液。

我想了想,根据我从书上看到的知识,体液应该包括血液、口水、尿液、眼泪、精液等等。

血液的话,我不太敢对自己动刀,何况这些刀也不干净;尿液我也不太好意思,我小时候是一个很内向的人,我在厕所小解时如果有人靠过来,我会立马加快速度,低着头离开;精液更是没想过,我当时对生殖方面一窍不通,那玩意对我来说比恶魔还神秘。

所以,剩下来的只有眼泪了。

我是个很容易动情的人,当时我站在法阵中央,夜幕降下,星辰稀疏。

镇镇中心的喧嚣明明离我们很远,却又像隔着一个世界般遥不可及。马戏团的帐篷亮着灯,像一颗巨大的、会发光的彩色糖果,而我和若昂,则躲在这片寂静的废墟里,准备召唤一个不知道存不存在的恶魔。

我盯着自己满是干涸血迹的双手,又看了眼若昂。他正用一个老式打火机点燃另一堆柴火,火光在他脸上跳跃,忽明忽暗。他一会儿笑着骂我像个胆小鬼,怂了;一会儿又会扭过头,眼神复杂地盯着远处镇中心那片热闹的光晕发呆。

若昂也想去看马戏团表演吧。是的,他肯定想去。马戏团刚到的那天,他就兴冲冲地跑来找我,摇晃着我的肩膀,眼睛亮晶晶地让我陪他去看。

但当我说出我害怕人多的地方后,他眼里的光就黯淡了下去。我当时迟钝得没有意识到,原来他为了迁就我,放弃了期待已久的娱乐,而是拿着一本不知真假的恶魔召唤手册,带我来这里进行这场所谓的“冒险”。

他根本就不是在让我帮他,而是在帮我。他用他自己的方式,在帮我度过这个孤独的夜晚。

一股巨大的悲伤和感激毫无征兆地攫住了我。我的肩膀开始无法控制地颤抖,情绪像是决了堤的洪水,眼泪噼里啪啦地砸在法阵中央冰冷的地面上。若昂被我吓了一跳,跑过来晃着我的肩膀,紧张地问我是不是中邪了。

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。我明明开心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,但我却在哭,哭得比任何一次挨打时都伤心。这种感觉我从来没有过,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。我欠他的,实在太多了。我当时想:如果仪式的要求是“献出一个朋友的生命”,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跳进火坑。

仪式完成的瞬间,我感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异样。首先是我的感知范围被极大地拓宽了,我能听到几十米外虫豸爬行的声音,镇中心的喧嚣噪音虽然依旧很大,但我能像剥洋葱一样,清晰地分辨出每一层声音。

其次,我的“视界”发生了诡异的变化,地上的影子仿佛活了过来,在我眼角的余光里疯狂舞动,可当我集中精神去看时,它们却又乖乖地静止不动,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是我的错觉。

我当时觉得我疯了,听完我的描述后,若昂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,说我确实疯了。

仪式应该成功了,我能感受到,有什么东西正在向我快速靠近!可是,它具体要多久才能来到我的面前,我说不清楚。

就在这时,废墟外面传来一阵躁动,夹杂着醉醺醺的笑骂声。有人走了过来。我立刻认出了他们,是镇上三个臭名昭著的辍学高中生,整天靠着父母的接济和勒索低年级学生过活。他们仨显然喝多了,循着火光就摇摇晃晃地找了过来。

我和若昂吃剩的兔腿骨头扔在火堆旁,兔尸还很新鲜,他们三个笑嘻嘻的,冲我们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屁话,大意就是要我们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,核心思想就是“赶紧把这只兔子孝敬给大爷们烤了吃”。

如果是平时,我肯定会拉着若昂的衣角,像老鼠一样溜走。

但现在不行,我感觉到了某个东西,它马上就要来了!

如果它出现后没有看到祭品3,它也许会生气?如果它迁怒于我,我该怎么办?

我不想被人类讨厌,我更不想被我召唤的第一个恶魔讨厌,我希望它对我的第一印象能好一点。

于是,我用祈求的目光望向若昂,希望他说点好话。若昂也很讲义气地挡在了我的身前,让他们滚蛋。

出于“友好交流”的目的,为首的那个麻子脸抬手就给了若昂一记响亮的耳光。若昂被打懵了,踉跄着退后两步跌倒。那三个人则得意地拿起地上的兔尸,围坐在火堆旁,兴高采烈地商量着怎么烤才更入味。

我看了眼召唤法阵,因为它离火光较远,隐藏在阴影里,所以很不显眼。我猜就算恶魔来了,那三个蠢货也很难注意到。就让他们去面对恶魔好了。

至于恶魔会不会迁怒于我……我很担心,但我更担心若昂会失控。他一旦失控,我担心事情会比恶魔降临更糟。

我把若昂从地上拉了起来,我说:“赶紧走吧,兔子我们不要了。”

“滚开!你这个孬种!”若昂一把将我推开,双眼通红。他从地上捡起一块边缘锋利的石头,径直朝那三个人走去,对准麻子脸的后脑,猛地砸了下去。

那一瞬间,我站在原地,好像整个世界都被按下了静音键。

麻子脸连叫疼的反应都没有,就那么直挺挺地向前倒了下去,像一条被扔上岸的死鱼,在地上无意识地抽搐。他另外两个同伴先是呆滞了一秒,然后爆发出惊恐的尖叫,连滚带爬地跑了,身影很快消失在黑暗中。

他们肯定是去找警察了,他们会说若昂是杀人凶手。

可是……可是是他们先抢我们东西的!他活该啊!

但是……警察不会为我们做主的。若昂会被逮捕,他这辈子就完了,他再也不能和我一起玩了,我又要变成一个人了……

那一瞬间,我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。当时我对司法系统的概念还很朦胧,只觉得大概会有一个叫青少年监狱的地方,会把若昂关押到成年,然后再以杀人罪的名义,把若昂枪毙。

我小心翼翼地走到若昂旁边,他正死死地盯着脚下那具温热的尸体。这是一具人类的尸体,死不瞑目,两只眼睛惊恐地瞪着漆黑的夜空。

说实话,我当时也吓坏了,但我更多的是害怕再也见不到若昂。而若昂,他大概只沉浸在失手杀人的巨大冲击里,无法自拔。

咕嘟嘟嘟嘟——

一股奇怪的、像是沸水翻滚的声音从我们身后传来。我和若昂僵硬地回过头,看到在我们画的法阵上方,不知何时漂浮起一个暗红色的球体,比篮球还要大上一圈。它的表面覆盖着一层类似肠壁内侧的细密绒毛,正不断蠕动着,发出那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。

我想,这应该就是所谓的“恶魔”了。孩子对超自然事物的接受能力远比成年人强。打个比方,如果一个小孩在路上看到一个人在天上飞,他回到家后,会用一种恨不得昭告天下的语气通知全家,绘声绘色地描述当时的奇景,然后收获大人们的嘲笑;而如果是一个成年人,他大概会先惊恐地喊一声“Oh God”,然后心神不宁地去上班,下班后一个人喝闷酒,直到在朋友再三的追问下,才会把这个故事干巴巴地讲一遍,最后再补上一句“我猜我当时精神出问题了”。

总之,我和若昂几乎是立刻就意识到:那玩意儿,是恶魔。

若昂的反应比我快,他一把揪住我的衣领,拖着我一起往外跑,结果没跑两步就重重地摔了一跤。

若昂捂着腿,弓背一抽一抽,估计是小腿抽筋了,人紧张的时候就是这样,何况是刚刚经历了失手杀人呢。

我走到若昂旁边跪下,想要把他背起来走,但他嘴里一直嘟囔的话让我停下了动作:“我不要当杀人犯……我不要当杀人犯,我不要,我不要……”

我没有看他的脸,但他肯定是一边哭一边说这句话的。于是,我放下了他,自己坐在旁边一截断墙上,开始思考。

我没有杀人,也不是共犯,所以我是无罪,这一点我并不担心,我担心是若昂,不能让他被逮捕。

人确实是他杀的,如果我来顶罪呢?

不行,警察是大人,大人比小孩聪明,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我在说谎。

那如果说我也参与了呢?我当共犯,这样就能平分罪责?

不行,那也是杀人,杀人就是死罪,就算最后只有一个人坐牢,那谁在里面谁在外面又有什么区别。

办法只有一个了:不要让警察发现尸体。

没有尸体,警察就没法定罪,我和若昂都是好孩子,警察更相信我们。所以,我必须把尸体处理掉。

想罢,我走回了火堆旁,小心翼翼地靠近。那个恶魔依然悬浮在法阵上方,连位置都没有变过。也许,它不能离开法阵的区域?

这么一想,我就放心了。我赶紧走到尸体旁,拽住他的一条腿,使劲往河流的方向拖。但这里的地面实在太不平了,尸体磕磕绊绊,肯定会留下一路血迹。

怎么办?还能有什么办法?

我喘着粗气,这时若昂也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帮我。我们对视了一眼,他的脸上全是冷汗,还有干涸的泪痕。

“给恶魔吃掉吧。”我看着若昂的脸,一字一顿地说,“没有别的办法了。如果恶魔还有吃剩下的,我们再把剩下的部分包起来,跑到河边扔掉。”

若昂揉着还在抽筋的小腿,低声骂了一句脏话:“我跑不动了,妈的……”

“那就我来吧,”我说道,“恶魔是我召唤出来的,它应该不会伤害我。”

“你真的确定……”若昂看了一眼那个不断蠕动的肉球,脸上满是恶心,“那玩意儿看起来就很邪恶,它肯定会杀了你的!”

“恶魔应该不是坏的,”我试图说服他,也说服我自己,“如果恶魔把召唤它的人都杀掉,那以后就没人喜欢它,也没人会召唤它了。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坏恶魔。”

若昂冲我做了个怪异的表情,“恶魔还不坏吗?那这个世界上什么才是坏的?”

“这些人才是最坏的。”

我抓着尸体的腿,往法阵的方向拖动,一点一点靠近,我能感受那个恶魔的“呼吸声”——那种咕嘟咕嘟的声音,变得越来越响亮、清晰。

就在把尸体拖到法阵旁时,“尸体”猛地抽动了一下。

我怔住了,低下头,正好迎上了他的眼睛。

麻子脸还活着。他只是被砸昏过去了,现在他动不了,只能绝望地转动眼珠。他刚一睁眼,就看到了悬浮在空中的恶魔,他估计已经被吓傻了。

人没死?那若昂就不是杀人犯?

我看了眼若昂,他颓然地坐在地上,低着头,没有察觉到这点。

我怔怔思索着,突然听到小镇方向传来狗叫声,还有凌乱的、朝这边跑来的脚步声。

警察要到了。

我又看了眼麻子脸,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哀求,几乎要哭出来了。

我要放了他吗?可是,如果这个混蛋活了下来,他肯定会疯狂地报复我。他会在某个街角堵住我,他会不停地抽我耳光,他会扒掉我的裤子,他会用穿着靴子的脚不停地踹我的下体,他会把我的脸死死地按在满是污水的臭水沟里……他肯定会这么做的,因为我亲眼看见过,他就对另一个刚刚死了父亲、无依无靠的小孩这么做过。

从来没有人能替我出头,如果他活着,我就会变成那个孩子。

如果他死了,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。

“去死吧。”我轻声道,看着他的表情从哀求慢慢转变成震惊。

我用尽全身力气,把他推进了法阵里。恶魔的球体表面瞬间伸出无数章鱼般的黏滑触手,将麻子脸紧紧包裹。预料之中的“啃食”并没有出现,而是一种更诡异的“吞噬”。他的身体被那层细密的绒毛缓缓吞咽,似乎是将其“咽”进了另一个未知的空间。

突然,麻子脸发出了一声杀猪般的惨叫,那声音在被彻底吞没前戛然而止。

该死,他还有力气叫,早知道我就该先掐断他的脖子!

若昂转过脸,他的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,朝法阵一瘸一拐走来,但麻子脸已经被完全吞噬,那个暗红色的恶魔也逐渐变得透明,然后……没有然后了,一切都消失了。

我盯着法阵,什么都没有留下,尸体碎片?衣服?毛发?血液?统统没有!

“好耶!”我转头要跟若昂击掌,他也举起巴掌,一个耳光把我抡到地上。

耳鸣泛起,他压在我身上,像头愤怒的野兽,揪着我的衣领,我看到他的脸藏在忽明忽暗火光中,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:“你他妈疯了!他还活着!还活着啊!”

“我知道……”我努力吸着气,想要推开他,但他的手跟钳子一样紧。

“那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做?!!”若昂几乎是咆哮着冲我吼道。

若昂的脑子肯定有什么问题,他一定是刚才被吓傻了。这明明是他教我的道理,现在他倒反过来质问我了?没关系,就算他变成了傻子,他也依然是我的朋友。我永远都会对我的朋友宽容,我永远都会回应我的朋友,因为,你是我的朋友。

于是,我理所当然地告诉他:

“他们是害虫,全都该死啊。”

若昂愣住了,揪着我衣领的手也松开了。他像是被瞬间抽走了所有力气,颓然地靠在旁边的断墙上。我站起身,拍了拍身上的灰尘,我看到他衣服上也沾满了灰。

我大概是气到他了,就算我是对的,我也应该给他一点发脾气的空间。我走过去,想帮他拍掉身上的灰,但他却猛地把我推开。他看我的眼神已经完全不对了,就像是在看一个未知的怪物。

我有点难过,也靠在离他不远处,和他一起,默默地等着警察的到来。

警察最终还是来了。他们都喝了酒,讲话醉醺醺的,但他们牵着的警犬倒是很警觉。从这点上来说,这帮废物警察连狗都不如。

事后,警察分别找我们问话,若昂对这件事保持沉默,因为他吓傻了;我也选择了沉默,因为只要熬过去,我们还有机会一起玩。

只要他原谅我。

多年以后,我回到磨石镇。许多旧店铺还在,只是店主的脸换成了他们孩子的。我突然想到,如果我和若昂在那个夜晚就此决裂的话,或许我还能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再次见到他。或许是在某个猎人小屋里,或许是在某个小镇的肉铺里,他的墙上一定挂满了加州兔的皮毛,他的嘴边一定总是挂着脏话,他的老婆一定是个剽悍的女人,他们一定每天晚上都在床上激烈地打架,然后隔天又能和好如初。他会像他的父亲一样,重复着相似的轨迹,一直那么无聊又平庸地走下去……

但是,他原谅了我。

于是,这一切都变成了幻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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